根据《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数综资源〔2025〕46号)工作部署,经各地数据管理部门、中央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8日至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邮箱:ziyuanguanlichu@nda.gov.cn
附件: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