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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部署,加快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现组织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总结各地区、各领域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运营和应用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遴选推广先进做法,供各方借鉴参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意义
  高质量数据集是指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训练,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数据的集合。随着“人工智能+”行动的深入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已成为训练高效人工智能模型的关键支撑。当前,各地区、各领域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运营、行业应用、生态培育等领域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案例。总结推广这些经验,有助于打造标杆示范效应,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持续推进高质量数据供给,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人工智能+”行动同频共振。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个主体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支持相关行业的链主单位、第三方服务商等主体申报。中央企业在地方的分支机构,统一从中央企业报送案例。
  (二)征集方向。面向建设方、服务方、应用方、平台运营方等重要相关方,征集高质量数据集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运营、应用、技术研发、生态构建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典型实践。
  (三)案例要求。案例应为已实施完成的实践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合规性和成效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鼓励与数据标注基地、行业链主等单位协同联动,突出数据集建设与模型应用协同发展成果。案例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
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数据管理部门、中央企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按照《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附件1)编写申报书并盖章,连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必要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书格式,需突出案例特点、应用成效和推广价值,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尽量用可量化指标描述,案例篇幅不超过3000字。证明材料可包括技术先进性证明、建设运营成熟度证明、专家技术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
  (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0个案例,需明确推荐顺序。推荐单位填写《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 2)并盖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案例合规、真实,材料完整、可公开。
  (三)材料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各推荐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国家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1号楼北门,于老师,010-89062357),包括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一份光盘(包含可编辑版和PDF版)。同步发送电子版(包含可编辑版和PDF版)到指定邮箱jiaqun@nda.gov.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案例遴选与推广。国家数据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形成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集,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供有关方面参考借鉴。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062357,010-89062370
  附件:1.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
     2.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