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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2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数字经济法议案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作出重要部署。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数字经济法的建议,对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数字经济立法工作。
  一是地方先行先试开展数字经济立法探索。近年来,浙江、广东、河南、江苏、贵州、上海、北京等地先后出台数字经济相关促进条例或发展条例,从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安全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全国层面推进数字经济立法打下较好的实践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相关立法。近年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以良法善治为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配合制定出台《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数字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三是夯实数字经济立法研究基础。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推进数字经济立法工作,一方面不断深化对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加快推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数字基础设施跨越式进步,以数据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委托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数字经济立法研究,为后续推进立法工作做好先期准备。
  四是积极配合推进数字经济立法工作。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积极推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立法统筹,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促进法列入相关立法规划计划,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调研。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积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数字领域法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数据治理制度体系,结合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统筹多方力量,积极开展数字经济促进相关立法研究。二是在充分调查、深入研究、详细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制度政策,并在推动数字经济立法过程中认真研究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的网络环境。
  感谢您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数据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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