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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589号 (经济发展类108号)、第01817号(工交邮电类257号)、第04511号(经济发展类3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数据资产创新应用体系的提案》(第01589号)、《关于促进数据资源向资产转化的提案》(第01817号)、《关于以去中心化模式建设新型科技数据产权保护及共享机制的提案》(第045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的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加强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等建议,对于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吸纳。
  一、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方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体系。针对社会各界对数据产权归属认定的期待,国家数据局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数据产权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细化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为数据的供给、流通、使用提供制度保障。探索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研究制定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拟明确数据产权登记机构、对象、内容、程序等,规范数据产权登记活动。构建数据流通交易体系,降低数据要素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二)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研究制定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的若干意见,以激发潜能、完善规则、繁荣生态、强化支撑为重点,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24家数据交易机构联合签署《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打破区域壁垒,畅通数据要素流动渠道,加快构建一体化开放、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
  (三)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国家数据局协同国务院办公厅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健全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共享和业务协同。统筹推进重点行业和科研领域数据集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与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规范文件,拟对授权运营实施流程、运营模式、安全管理等进行规范,促进公共数据价值释放。
  (四)推进数据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成立全国数据标准化委员会,统筹负责数据领域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有序衔接,研究编制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动数据资产质量评价、价值评估等标准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研究吸纳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进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持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推动印发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的若干意见,以清晰界定数据产权为基础,推进数据产权公示、有序流转,完善法治和安全保障,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加快制定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为数据产权登记公示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推动印发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交易的政策,激发数据要素供需潜能,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繁荣数据流通交易生态,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支撑能力,逐步构建一体化开放、活跃高效、竞争有序、治理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围绕促进数据流通、完善合规交易等方面持续开展调研,积极引导数据交易机构规范化发展,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三)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立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内生动力,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优化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环境。加快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细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规范,加大公共数据开发开放力度,指导有关地区和重点领域规范化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四)建立健全国家相关数据标准。依托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数据服务能力、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等重点标准研制和试点,充分发挥标准引领和规范作用。
  感谢您们对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数据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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