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478号 (经济发展类09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4.08.30
  • 来源:数字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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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数据方面立法工作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多次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作出重要部署。提案中提出的加快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加快数据要素立法进程、加快修订与数字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等建议,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数据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数字经济立法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配合推进数字经济立法工作
  国家数据局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立法工作,一方面不断深化对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加快推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数字基础设施跨越式进步,以数据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委托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数字经济立法研究,为后续推进立法工作做好先期准备。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立法统筹,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促进法列入相关立法规划计划,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调研。
  二、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顶层制度设计,研究制定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政策,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统一登记制度,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推动规范化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大数据交易所等24家数据交易机构联合发布《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支持北京、上海等地数据交易所建设,在重点地区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平台建设和评估试点,在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评估、工业数据空间建设等领域探索先行先试发展路径。
  三、积极完善相关领域法律法规
  近年来,有关部门配合立法部门制定出台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进《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数据要素及数字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产学研单位共同发布《人工智能行业自律公约》等,探索制定人工智能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支持上海出台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22条实施办法、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推动上海、深圳制定《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促进条例》等。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数字领域法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数据治理制度体系,结合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统筹多方力量,积极开展数字经济促进相关立法研究。二是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统一登记制度,指导有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规范化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推动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持续支持北京、上海等地数据交易所建设。组织数据交易机构深入落实《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先行探索推进数据产品质量、合规标准互认,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三是按照立法工作安排,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积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数据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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