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务实开展数据领域国际合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框架下的数据治理规则体系研究。在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框架下,结合数据治理工作组议题,研究与发展相关的各级数据治理基本原则,提出支持国家、地区和国际间数据系统互操作性的建议,研究和推动数据利益共享,提炼促进安全、可靠、可信的数据流动(包括数据跨境流动)的方案。
(二)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合规化一站式服务平台模式的研究。梳理国际主流的数据跨境流动合规咨询、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机制,提出可供借鉴的经验模式。分析数据跨境流动合规化管理和服务的现状、瓶颈和迫切需求,提出建设符合规则适配、监管协同、安全可控与便利流通要求的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方案,细化相关系统架构、建设标准、业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分行业分领域研究数据跨境流动合规化服务的痛点和差异性,提出整合各类专业服务一体化支持企业跨境业务的政策建议。
(三)人工智能与词元数据跨境流动模式研究。在人工智能背景下,研究数据标注跨境、词元(Token)出海等新兴业务现状及需要关注的特点、趋势和风险。系统梳理主要国家对词元传输、训练数据跨境合规的监管要求,分析跨境数据用于模型训练的政策趋势和便利化举措,研究数据保护与人工智能创新之间的制度平衡,研判我国参与国际人工智能数据规则讨论的策略空间,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鼓励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联合组队,依托一家法人单位申报课题。
(二)课题研究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六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EMS寄至国家数据局国际数据治理合作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邮编100837),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及申报的课题名称。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国际数据治理合作司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最终结果将在国家数据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每项课题给予不高于15万元课题经费。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数据局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国际数据治理合作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和结题评审。
联系方式:李艳芳,010-89062513
附件:国家数据局课题研究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