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访受理范围及须知

  欢迎您进入国家数据局网上信访栏目,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先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受理范围

  (一)负责受理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信访。

  (二)负责受理涉及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访。

  (三)负责受理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信访。

  (四)负责受理数据领域国际合作、制定国际数字治理规则等方面的信访。

  (五)与我局有关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受理须知

  (一)为了您的留言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和回应,请填写真实信息。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隐私。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三)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不得提交有违法信息的内容,不得使用攻击、谩骂不文明的语言。

  (五)不得发表未经证实的信息,信访人应对所提交内容真实性负责。

  (六)信访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假借他人信息。

  (七)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

  (八)不得以信访为由谋利或借机敛财,不得煽动、串联、胁迫或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

  (九)本栏目非论坛性质,只用于国家数据局和公众之间的交流,不用于公众之间的交流。

  (十)本栏目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网上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予以删除。

  (十一)留言者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二)如在本栏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请认真阅读网上信访受理范围及须知,如需继续写信,可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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